智通财经APP讯,恒盛地产(00845)发布公告,按照该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凡在股息宣派日期起计6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该公司。因此,该公司于2010年6月7日或前后派付而于2018年7月5日仍为未领取的2009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元将于2018年7月5日被没收及复归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