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天电缆股份(01202)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18年底前国有企业须将与核心业务主要方向不相称的社会职能移交社会专业组织。
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企业,按照上述管理规定所要求,已开始向当地社会专业机构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包括供水、供电及供暖以及物业管理等社会职能。
于2018年6月30日,公司与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受让人)订立协议,内容有关移交公司13个职工家属生活区1972户物业管理职能及现值共计约人民币35万元与移交物业管理职能相关的资产。根据协议,公司须向受让人支付移交费约人民币1400万元作为生活区的物业管理费及重建费移交费用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财政部设定关于社会职能移交及资产配套移交的条例及政策厘定,移交费用其中50%由财政部补贴,另外30%由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补贴。订立协议后,公司将不再负责职工家属生活区的任何费用或事项。
公司认为,移交职工生活区的物业管理职能(最初由作为国有企业的本公司负责)让公司得以削减成本,集中发展集团的核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