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智控股(08213)公告,于2018年8月15日,公司与债券持有人订立第二份补充契据,据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同意延长可换股债券的到期日,由自可换股债券发行日期起第六周年当日(即2018年8月15日)延长36个月至2021年8月15日,惟须待达成第二份补充契据所载的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
此前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发行本金总额为80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于公告日期尚未偿还本金额为40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