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00632):法院颁令声称股东特别大会延期至12月30日举行

东方明珠石油(00632)发布公告,于2018年11月29日的聆讯中(百慕达时间),百慕达高等法院颁令(其中包括)声称股东特别大会延期至2018年12月30日举行,而董事会已获指示确认于声称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业务聆讯并采取所有必要程序步骤,有关程序步骤包括公司细则及上市规则的合规事宜。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发布公告,于2018年11月29日的聆讯中(百慕达时间),百慕达高等法院颁令(其中包括)声称股东特别大会延期至2018年12月30日举行,而董事会已获指示确认于声称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业务聆讯并采取所有必要程序步骤,有关程序步骤包括公司细则及上市规则的合规事宜。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