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控股(00404)因贷款违约致附属公司股份被出售 继续停牌

新昌集团控股(00404)公布,于2019年1月3日,该公司收到Ultimate Achieve Developments Limited代表律师的信函,并告知该公司,于2017年8月4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VM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作为贷款人就5.8亿港元的贷款订立贷款协议。于2017年8月4日,Hsin Chong Construction (BVI) Ltd.作为押记人与VMS作为承押记人签订一份股份押记,有关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被抵押以担保贷款。于2017

智通财经APP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公布,于2019年1月3日,该公司收到Ultimate Achieve Developments Limited代表律师的信函,并告知该公司,于2017年8月4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VM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作为贷款人就5.8亿港元的贷款订立贷款协议。于2017年8月4日,Hsin Chong Construction (BVI) Ltd.作为押记人与VMS作为承押记人签订一份股份押记,有关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被抵押以担保贷款。于2017年8月4日,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押记人与VMS作为承押记人签订一份股份押记,有关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亚洲)有限公司的股份被抵押以担保贷款。

于2018年12月17日,律师向Hsin Chong Construction (BVI) Ltd.发出违约通知,声称其未能(以其作为押记人的能力)全数偿还VMS受担保的债务。根据股份押记一,其未能还款会构成违约事件。于2018年12月17日,律师向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发出违约通知,声称其未能(以其作为押记人的能力)全数偿还VMS受担保的债务。根据股份押记二,其未能还款会构成违约事件。

此外,于2018年12月18日,VMS作为转让人与Ultimate Achieve作为受让人订立转让协议。据此,VMS把(其中包括)其在或有关贷款、贷款协议、股份押记一及股份押记二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已转让给Ultimate Achieve。

于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时,股份押记一及股份押记二所构成的抵押品成为可予强制执行。上述违约事件仍会继续及因此在之后的任何时间抵押品成为可予强制执行,Ultimate Achieve作为贷款人及承押记人可以在不另行通知或授权的情况下出售、处置或变现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及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亚洲)有限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份,并可将任何该等出售、处置或变现的所得款项用于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可全权酌情作出其认为合适的方式支付有抵押的债务。

于2018年12月31日,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本已出售及交付予作为买方的Efficient League Limited,代价总值6000万港元。代表股份买卖的部分购买价2000万港元以托管方式持有,并将会用予支付汇丰银行、华美银行及南洋商业银行,以解除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及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亚洲)有限公司的所有银行担保。此外,如果该等银行未能于2019年1月31日或之前解除其中任何一份银行担保,上述以托管方式持有的2000万港元款项将退还予Efficient League Limited。因此,股份买卖将被视为以4000万港元的减少代价出售。

公司称,该公司一直与律师联络,以确定买方(即Efficient League Limited)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并非该公司关连人士及独立于该公司及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连系人且与他们概无关连的独立第是方。然而,截至2018年1月11日,该公司尚未收到律师的回覆。

此外,该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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