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正式批准“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新加坡交易所旗下的独立谘询机构“上市顾问委员会”日前发表年报,其成员绝大多数投票赞成新交所容许“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受限于不同企业管治标准及相关风险可控的原则。
据智通财经了解,早于2014年,新加坡已修改《公司法》,免除公众公司“一股一票”的限制。
新交所上市顾问委员会年报指出,接纳“同股不同权”是为了强化新交所作为集资中心的吸引力及令新加坡资本市场更深、更广,“新加坡不似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广阔邻近地区持续提供新上市公司的来源”,顾问委员会明白新交所必须从国内、外吸引有质素的公司挂牌,当中包括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者。具质素的新上市公司,加上监管妥善的市场,将会吸引和加强投资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