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管理人已收取458.4万个新基金单位作为部分管理人费用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公告,管理人于2019年4月24日已收取合共458.4...

智通财经APP讯,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公告,管理人于2019年4月24日已收取合共458.4万个新基金单位,作为支付2018/19年财政年度第二季及2018/19年财政年度第三季管理人费用的50%。该等新基金单位占紧随该发行后已发行基金单位(16.52亿个)约0.28%。

同时,管理人已于2019年4月收取现金港币1234.2万元,作为2018/19年财政年度第三季之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亦已于2019年2月收取2018/19年财政年度第二季之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金额为港币1226.26万元。

于收取该等新基金单位前,管理人持有1.32亿个基金单位。于发行该等新基金单位后,管理人持有合共1.36亿个基金单位,占紧随该发行后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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