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侨城(亚洲)(03366)发布公告,于2019年5月7日,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侨城融资租赁与华侨城集团订立华侨城集团协议,及与华侨城股份订立华侨城股份协议,华侨城融资租赁分别向华侨城集团及华侨城股份提供融资租赁及保理服务。各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自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融资租赁服务相关实施协议的合同期限预期为3至5年,具体视所涉及的租赁资产类别而定,项下有效期的资金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而保理服务相关实施协议的合同期限则预期低于3年,具体视相关账目的结算进度安排而定,项下有效期的资金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资金仅用于承租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据悉,华侨城集团为华侨城股份的控股公司。
根据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华侨城集团及华侨城股份各自就各承租人与华侨城融资租赁将订立的所有实施协议项下的合约义务向华侨城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付款及╱或补偿。此外,华侨城融资租赁有权根据承租人申请融资租赁及╱或保理时的实际情况,要求承租人为融资租赁及╱或保理安排提供额外担保或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