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51信用卡(02051)发布公告,该公司通过其若干附属公司(认购人)与银行A(中国银行)订立银行A理财协议,认购人于有关期间不时认购及出售银行A理财产品。于公告日期,银行A理财产品的结余为约人民币3.03亿元。
此外,于有关期间内,该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出售银行B(江苏银行)理财产品。于公告日期,银行B理财产品的结余为约人民币2.27亿元。
然而,于有关期间,该公司认为银行A认购及出售事项和银行B出售事项在性质上与存放及提取存款类似且并无构成该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此乃由于中国财务团队与该集团核数师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诠释存在差异所致。董事重申彼等乃在无意中造成有关不合规及不合规乃仅因上述原因引致。
公告称,银行A认购及出售事项和银行B出售事项乃为股东利益而作出。此外,银行A认购及出售事项和银行B出售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及该等理财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