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作者王超。
瑞银资管预计,更多中概股公司会追随阿里巴巴(BABA.US)二次上市。
瑞银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黄毅旗预计,很可能会有更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追随阿里巴巴寻求在香港或其它美国以外市场二次上市。
目前,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包括:阿里巴巴、搜狐(SOHU.US)、百度(BIDU.US)、网易(NTES.US)、京东(JD.US)等。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到,随着港交所改革、监管层欢迎、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环境下,阿里巴巴有可能今年就通过二次上市“回归”中国资本市场。
据媒体消息,阿里巴巴考虑第二上市,通过在香港上市募资200亿美元,目标是最早今年下半年递交上市申请,旨在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提高流动性。这是初步计划,有可能调整。
去年4月24日,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还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当时表示,已经有许多公司都已明确表示他们有兴趣提出申请,这个数量至少是“双位数”。
此外,去年12月沪深交易所宣布,深沪港交易所已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具体方案达成共识,预计今年年中实施相关规则。这意味着,内地投资者今年有望通过沪深港通买卖小米和美团的股票。
今年4月,李小加在接收《财经》杂志采访时说:“阿里百分之百会回来,只是时间长短问题。如果阿里发现它的股价在亚洲时段有交易的可能性,它有可能来。当然,增加一个上市地也会给它带来更多监管成本。一定是当它觉得好处比成本更大,它才会来。所以将来‘北水’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机制买阿里的股票了,也许就是阿里回来的一天。”
除了交易所的改革,去年中国监管层也释放了明显信号,欢迎在海外上市的科技巨头们回归A股,也创造条件留下那些还没有上市的独角兽。海外巨头想“回家”必须绕过复杂的法律和监管程序,发行中国存托凭证 (CDR)可能是一种“捷径”。
去年3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称,中国存托凭证(CDR)将很快推出。“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海外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他还提到,将选择一批新经济或者说独角兽的企业,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企业,都是市场主体的需要。
去年6月,中国证监会公布CDR细则,要求开展CDR的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并明确:
已境外上市试点红筹企业,市值应不低于 2000 亿元人民币。前款所称市值,按照试点企业提交纳入试点申请日前 120 个交易日平均市值计算,汇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申请日前 1 日中间价计算。上市不足 120 个交易日的,按全部交易日平均市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