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发布基金中基金指引 明确需披露相关风险

作者: 智通财经 文文 2016-09-23 17:20:44
9月23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正式公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二号,即《基金中基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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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正式公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二号,即《基金中基金指引》。

邓舸表示,指引主要要求“基金中基金”(FOF)将80%的基金资产用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规定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对管理费、托管费双重收费;明确基金管理人及时披露净值。

同时,要求“基金中基金”在招募说明书和定期报告中设立专门章节披露相关讯息和风险;要求基金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聘请专门人员,以及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

邓舸指出,发展“基金中基金”有利投资者的利益,拓宽基金发展空间,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降低多样化投资门槛,也有利进一步增强基金证券服务投资者的能力。

邓舸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自6月17日开始,就FOF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45件,各界对指引总体认同,普遍认为推出FOF正当其时。下一步,将按照指引支持行业推出FOF,加强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

邓舸称,FOF有利于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分散风险,扩宽基金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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