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源医疗(00233)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7月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公司宣布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法院)发出的民事起诉状,当中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铭源数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上海铭源数康)为被告,被申索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申索)。
于201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法院日期为2016年9月26日的民事裁定书,驳回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上海铭源数康的申索。申索的原告可于裁定书送达日期起计10日内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倘原告提起上诉,公司将知会股东该事宜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股份将会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达成联交所规定的复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