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力天影业向港交所递表,在卫视台首发剧数量排第二

作者: 智通财经 孟哲 2019-10-24 09:30:54
10月23日,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表,方正证券(香港)融资为其独家保荐人。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3日,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表,方正证券(香港)融资为其独家保荐人。

据招股书显示,力天影业为中国的电视剧发行公司,于2013年成立,主要业务为自制及买断电视剧播映权许可。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18年中国卫星电视台首发剧数量计,公司在中国所有电视剧发行集团中排名第二。

力天影业的其他业务也包括:出售电视剧剧本;担任电视系列剧播映权的发行代理;投资该公司担任非执行制片人的电视剧。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可行日期,公司投资制作七部电视剧,涵盖的题材广泛,并在其中担任执行制片人。于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 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发行了4、32、43及27部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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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的主要客户主要包括电视频道(包括卫星电视台及地面电视台)及在线媒体平台,主要供应商主要包括:向公司许可电视剧版权或播映权的电视剧制片人或版权拥有人;与电视剧制作及营销宣传业务有关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财务状况

于往绩记录期间,收益由截至201612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3.7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712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78.7百万 元,并进一步增加至截至201812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85.9百万元,复合年增长率达约128.9%于截至2016年、2017年 及20181231日止年度,纯利分别为约人民 20.6百万元、约人民币56.8百万元及约人民币67.6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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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优势

力天影业是中国领先的电视剧发行公司,声名卓著;拥有多样化且具协同效应的业务营运,以支持在中国电视剧行业的增长;与业务伙伴维持稳固有利的关系;管理层富有远见、经验丰富且具备深厚的行业知识。

风险因素

若制作及或发行的电视剧未能满足客户喜好;若未能按公司可接受的条款自电视剧的版权拥有人或许可方获得电视剧,或若与版权拥有人或许可方的关系不复存在或恶化;若未能就电视剧物色充足或适当的客户;制作及发行网络系列剧的经验有限,且公司可能无法成功实施业务策略,以涉足日以扩张的网络系列剧市场;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取决于市场认可度及对声誉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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