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指重庆中节能三峰能源向重庆钢铁索偿合共19.3亿元人民币。
该项诉讼涉及重钢集团、中节能投资公司和重庆中节能于2009年2月,共同投资成立重庆中节能三峰公司,采用来料加工模式,在公司保证钢铁系统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由重钢将钢铁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焦炉煤气和余热免费供应给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所产生的电力全部用于钢铁生产,公司向其支付相应的加工费。
重庆钢铁表示,正积极与中节能三峰进行沟通,力求通过协商和解解决此项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