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森控股(01580)公布,于2020年9月1日,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发出的,由麦兆光(原告)的代理律师针对公司作出的传讯令状及诉求书。
根据诉状,原告向该公司寻求的命令如下:清偿由该公司发行及原告认购的债券项下到期及应付的本金总额50万港元;原告根据与债券有关的债券文据所享有的利息;成本;及进一步或其他救济。
该公司正就诉状征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