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兴国际(00238)发布公告,自7月31日公告起直至本公告日期,三名债券持有人进一步向本公司送达以下法定要求偿债书:
1.于2020年8月24日,债券持有人G要求本公司支付总额741.12万港元,即其所持有债券的尚未偿还本金及利息;
2.于2020年9月15日,一名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H)要求本公司支付总额535.3万港元,即其所持有债券的尚未偿还本金及利息;及
3.于2020年10月17日,一名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I)要求本公司支付总额1011.84万港元,即其所持有债券的尚未偿还本金及利息。
鉴于送达上述法定要求偿债书,本公司向债券持有人A、B、C、G、H及I建议,本公司按还款时间表分期偿还债券的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尽管本公司与债券持有人A、B、C、G、H及I尚未就还款时间表达成协议,但本公司迄今已向该等债券持有人支付总额591.65万港元,其中的500万港元部分偿还其所持有债券的尚未偿还本金,而91.65万港元支付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及应付的半年债券利息。
倘本公司未能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期后三个星期内偿还有关债务,则本公司可能会获发清盘令。
于2020年10月21日,本公司接获债券持有人H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呈请出庭的意向通知书,以出席2020年第312号公司清算程序下的呈请聆讯及其押后聆讯以及支持本公司的清盘。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债券持有人G向高等法院提起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并预定将于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时正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本公司仅在收到债券持有人H提出呈请出庭的意向通知书后方知悉呈请。于本公告日期,呈请或任何其他清盘呈请均未送达本公司。
自7月31日公告以来,本公司一直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G及H)就有关违约的可能和解安排进行磋商,旨在与债券持有人达成友好解决方案。公司迄今已向部分债券持有人支付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及应付的半年债券利息总额477.41万港元中的101.62万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与任何债券持有人达成任何和解协议,并继续积极与债券持有人进行磋商。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