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02238)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日野(沈阳)委贷资金借新还旧的议案》。
同意根据子公司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的资金状况,向其分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委托贷款,专项用于偿还原委贷款项及后期清算工作费用等;期限1年,委贷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