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台海核电(002366.SZ)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2日,莱山区人民法院指定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重整工作组认为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内部经营管理体系较为完备,继续经营有助于提升其整体资产价值,吸引潜在意向投资人,且继续营业将更有利于广大债权人、职工和各相关方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人向莱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烟台台海核电继续营业的申请。目前莱山区人民法院已同意继续营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