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翔环境(30036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申报》(2020)川01破25号,现将债权申报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天翔环境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2月22日前向天翔环境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天翔环境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天翔环境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公告称,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