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中国(00298)公布,于2017年1月19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厦门佲家滨海度假村以业主身份与鹭江宾馆就该酒店订立租赁协议,租期为10年。
该租赁场地为该酒店的部分,即一幢6层高及约有100间客房的酒店连部分地库(共约4439平方米),用途为酒店。
于租赁协议年期内第1第5租金为每年人民币900万元,而第6至第10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须每3个月预缴一次。
租赁协议将设有4个月的免租期,分别为第1年首2个月及第6年首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