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险(06161)与康宏签订经纪协议将接受并考虑保险提议案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泰加于2017年3月1日与康宏签订经纪协议,据此康宏将提交及泰加将接受并考虑该等保险提议案,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泰加保险(06161)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泰加于2017年3月1日与康宏签订经纪协议,据此康宏将提交及泰加将接受并考虑该等保险提议案,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根据经纪协议,康宏将提交及泰加将接受并考虑将由康宏代表其客户就一般保险业务作出的该等保险提议案。泰加将就泰加签订的康宏成功安排的一般保险业务,以康宏的客户支付保费的 15%至 45%的比率向康宏支付佣金。应付康宏的佣金率是按公平基准厘定,且与现行市场比率相若或与集团应付独立第三方的比率相若。

董事会预期根据经纪协议的三个财政年度每年应付予康宏的佣金上限将分别不会超过975万港元,并因此建议订定为该三个财政年度分别的年度上限。年度上限是参考预期将透过康宏进行的一般保险业务及基于康宏的客户向泰加支付的估计保费不超过3500万港元而厘定。

公告称,该经纪协议是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而厘定,并为集团日常业务运作,是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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