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糖业(03889)及大成生化科技(00809)联合发布公告,有关出售位于长春的土地及楼宇以及出售应收账款、存货及工具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的交易已于3月2日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物业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
根据终止协议,物业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已终止,自2017年3月2日起生效,而各订约方于物业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权利及责任亦互相解除。
公告称,尽管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已作出努力,物业出售协议项下拟进行的若干先决条件尚未获达成。于2016年12月,买方称先决条件未获达成而因此提议终止物业出售协议。另一方面,虽然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资产出售协议的完成并不以物业出售协议完成为条件,买方亦提议终止资产出售协议。
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已就物业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权利寻求中国法律意见,并获告知倘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对买方提出法律诉讼,有关诉讼将需时较长且费用昂贵,且相关物业于进行法律程序期间可能遭法院扣押。
经虑及法律诉讼所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及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大成生化董事会及大成糖业董事会认为将其资源集中于自身业务与运营,而非于法律诉讼中花费时间与金钱更符合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的经济利益,以及提前终止物业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亦将使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能尽早寻求出售相关物业及相关资产的其他方法。
因此,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的相关成员公司同意终止物业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
据悉,第一项相关物业及第一项相关资产于2016年6月30日的总账面值约为16.234亿港元,而第二项相关物业及第二项相关资产于2016年6月30日的总账面值则约为5.494亿港元。相关物业已于大成生化及大成糖业于2015年及二2016年上半年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分类为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项下的流动资产。
由于不再符合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的范畴,故相关物业将重新分类为非流动资产,而根据2016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财务报表将予提供有关第一项相关物业及第二项相关物业的额外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约为3730万港元及1210万港元。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正就相关物业的可收回金额及相关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内部评估。倘显示相关物业及相关资产账面值出现减值,大成生化集团及大成糖业集团将适当地作出有关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