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万科企业(02202)公布,2021 年 4 月 28 日,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向该公司出具《关于持有万科 A 股权益内部调整的告知函》。
《告知函》显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 106 号)第二十九条的要求,盈安合伙与其他份额持有人协商后,将国信金鹏分级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鹏 1 号”)和国信金鹏分级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鹏 2 号”)所持全部或部分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交易至深圳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众合伙”)名下,合共涉及约2.387亿股,交易价格为每股27.93元,盈嘉众合伙为盈安合伙的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