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国内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机构进一步扩容,至少有7家基金公司、10家证券公司获得新一批试点资格批文。
自2019年底试点正式启动以来,我国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总数已超过50家,机构范围覆盖基金公司(22)、证券公司(24)、商业银行(3)、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3)等。
据专业人士估计,未来我国基金投顾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级别,这无疑会成为财富管理领域的又一片“蓝海”。
01 推出基金投顾业务的背景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的投资建议,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或者按规定代理客户办理交易申请的经营性活动。
基金投顾业务的破茧而出,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内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提升。根据招商银行《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居民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超过240万亿人民币,过去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其中,资本市场产品规模增速明显,过去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7%。
此外,国内高净值人群(报告将可投资资产超过一千万人民币的个人定义为高净值人群)数量约260万人,其持有的可投资资产高达84万亿人民币,今年更是有望接近百万亿的资产规模水平。
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也创造出全球最多的新增中产阶级群体。中高收入群体的不断增长使得人们对于财富管理的需求,从传统的银行储蓄存款向多元化的投资理财转变,这其中既包括了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也涉及中长期的家庭财富规划与代际传承。
我国高净值人群及其可投资资产规模
资料来源:贝恩公司,招商银行,建投研究院
二是公募基金长期财富效应日益凸显。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超过1500只2016年之前成立的偏股型基金近五年的平均总回报约104%,年均收益率超过20%;如果将时间线再拉长,过去近20年的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也有16%,超出同期上证综指平均涨幅8.5个百分点。
可见,公募基金拥有着强大的主动管理能力,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能够为投资者带来稳健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同时,作为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公募基金天然具备认购门槛低、投资标的多元、产品与服务丰富、监管严格、信息透明等优势,因而在资管行业中占据有利竞争地位,也成为了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的重要选择。
截至2021年5月末,我国公募基金数量合计8061只,基金管理规模达22.9万亿元,同比增长近30%。
三是投资者结构总体呈现机构化趋势。尽管公募基金的长期回报显著,但个人投资者本身偏好频繁交易、追涨杀跌、持有期过短等非理性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金赚钱,基民亏钱”成为行业内的痛点。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个人投资者投资情况调查问卷分析报告(2018年度)》显示,到调查为止有亏损的投资者比例仍达到25.1%。而且,在资管新规打破刚兑的背景下,投资者所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推荐和提供投资理财产品,还有个性化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以及贯穿投资过程的陪伴与服务。
因此,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关数据也表明,资本市场投资者持股结构在不断优化,个人投资者的持股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占比逐步提升。
02 基金投顾业务与其他产品服务的对比
基金投顾与卖方投顾、FOF基金、基金组合、智能投顾等产品或服务,在实质、参与主体、典型特征、收入来源等方面存在异同点,具体如下:
基金投顾及相关产品/服务的比较
资料来源:建投研究院
卖方投顾,是指基金销售机构的投资顾问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产品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的业务模式。投资顾问推荐的产品标的不限于公募基金,还可包括私募基金、信托计划等。
盈利模式方面,主要以产品代销收入作为收入来源,本质是赚基金公司的钱,投资顾问的报酬与销售额挂钩,因此可能会出现诱导投资者提高交易频次的情况。
FOF基金,是基金公司基于特定风险收益目标或资产配置方案,设计并发行的一种以公募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基金产品。因此,其本质还是公募基金的一种产品类型,按季度对持仓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范围包括基金、债券、股票等品种,并收取必要的申赎费用、管理托管费用等。
基金组合,属于基金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管理的产品,组合中的产品全部或者绝大多数为公司内部基金产品,是典型的卖方投顾模式,以销售组合中的产品为目的,仅收取组合内基金产品的常规费用,如申赎费用、管理费等。
智能投顾,是一种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来开展投顾业务的运营模式,可覆盖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其本质是一种服务的手段和方式。智能投顾产品也不支持代客投资交易,需要客户自行完成申购、赎回、换仓等交易操作。
基金投顾,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投顾机构可以代客户做出基金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进行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行为,而且是从全市场基金中精选优质产品构建组合且完全透明,投资者可以了解组合运作情况。
从收费模式看,除常规基金的交易费用外,主要是基于客户的资产规模收取顾问管理费,这样就将投顾机构的利益与客户的利益绑定在一起,因为只有客户收益率更高,才可能持续提高受托资产规模,按规模收费的投顾机构收入也就会越多。
因此,基金投顾业务本质意义上是一种“买方投顾”的业务模式,包括了投前匹配、投中账户管理和投后服务的全流程。
03 国内基金投顾业务进展及有关政策
政策层面
2019年10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行业期待已久的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正式落地,意味着公募基金“买方时代”加速到来。
根据《试点通知》要求,申请试点基金投顾业务的机构除要具有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业务资格外,还应:
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客户基础,以及较强的合规风控及投资者服务能力;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的,非货币基金保有量不低于100亿元;有高质量的基金产品研究团队,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投资顾问人员,以及与其拟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技术能力;而客户数量达到1亿人的机构,还可设立子公司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
2020年4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基金投顾业务纳入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范畴中(此外还包括证券投顾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等),并规定了申请从事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
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股权结构清晰,权属明确,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具有健全高效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以来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等。
同时,还对从事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股东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控股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最近3年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存在境外股东的,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证券监管机构还应当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等。
2021年3月21日,基金业协会就《基金投顾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接口(征求意见稿)》向投顾试点机构征求意见,在投顾业务试点要求的基础上,对投顾业务系统框架、交易模式、规范要求等全维度进行统一规范。
试点机构获批情况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公布首批试点机构名单,华夏基金、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等5家基金公司或旗下基金子公司正式取得开展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
12月14日,证监会公布首批3家试点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其中包括蚂蚁基金、腾安基金等。2020年2月29日,证监会又公布了首批试点的3家商业银行、7家证券公司名单,招商银行、中金公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等在列。
今年6月25日至7月2日,至少包括博时基金、广发基金等17家基金公司,以及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等17家证券公司在内的多家机构又正式获得新一批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加上此前获得试点资格的18家机构,目前获得试点资格的机构已超过50家。此外,各试点机构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基金投顾品牌。
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名单
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建投研究院
首批试点机构业绩亮眼
从试点实施至今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首批试点机构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数据显示,各机构2020年的盈利占比、客户留存率、复投率等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
以公募基金为例,数据显示,五家首批获试点资格的基金公司客户赚钱效应明显,盈利占比在75%以上;客户对机构的信任率较高,留存率在80%以上,复投率在60%以上,均远高于传统的基金销售模式。
而且,作为全新的投资理财模式,基金投顾业务也正积极改变客户的投资行为。根据盈米基金的数据,在今年2月上证指数到达3660点的相对高点时,其投顾用户整体盈利比例高达98%以上。
而在市场经过二三月份的大幅波动之后,其长钱组合清仓人数仅占投资总人数的2.25%,说明客户在机构投顾服务的陪伴和引导下并没有追涨杀跌,投资者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本文编选自“JIC投资观察”,作者:吕梁;智通财经编辑:陈诗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