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投资(00174)公布,诚如公司于2017年1月27日公告所披露,内容有关资本化股东贷款及发行可换股优先股。即通过向大股东远洋集团旗下公司发行5.97亿股可换股优先股,每股3港元,以资本化17.82港元的股东贷款。
完成资本化及认购协议须待先决条件,于2017年4月30日或双方可能协定的有关较后日期之前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若干该等条件,公司及认购人于2017年4月28日订立补充协议,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至2017年5月31日。
除上文外,资本化及认购协议的所有条文保持不变及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