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00144)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就公开发售强制可换股证券而刊发的章程。
公司欣然确认,根据强制可换股证券的条款及条件,每单位强制可换股证券0.6052港元的最后分派将于2017年6月13日向持有人作出。向各持有人作出的分派总额将向下约整至最接近单位港仙。
公司在此提醒持有人,根据条款及条件,于2017年5月15日发行在外的所有强制可换股证券,将按于2017年6月13日当天有效的兑换价当日自动兑换成普通股。
假设于公告日期至2017年6月13日止期间,并无发生根据条款及条件将触发调整兑换价的事件,则强制兑换的兑换价预期为每股普通股30.26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