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

作者: 智通编选 2021-09-03 19:04:04
陕西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共分为4部分10条措施。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微信公众号“陕西国资”9月3日消息,陕西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共分为4部分10条措施。一是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突出优化改善信贷资源投入,鼓励设立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开展投贷结合、投保贷结合等模式创新。二是加快创新资本形成。突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加大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大力发展私募创投机构,鼓励投资策略创新。三是积极创新服务体系。突出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建立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鼓励开展“链式”金融服务。四是努力塑造良好环境。突出强化国有金融要素保障,明确鼓励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大向秦创原的政策倾斜和资源投入。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区)金融办(局、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市银保监分局,各市(区)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各金融机构:

为加强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着力破解科创企业融资瓶颈,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资委

2021年9月1日

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陕发〔2021〕12号)的要求,加强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着力破解科创企业融资瓶颈,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人才有机结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信贷资源投入

(一)完善信贷服务举措。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将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贷款、办理的贴现纳入再贷款、再贴现优先支持范围。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提高服务科技创新的专业化程度。用好金融服务云平台,完善科技金融“线上+线下”服务。推动政务服务部门及单位与金融机构共享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硬科技等企业信息,提高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效率。不断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增强金融服务科创企业能力。

(二)创新信贷服务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科创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将科创企业融资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创企业开展投贷结合、投保贷结合等模式创新,推广应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完善面向科技人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开展股权、应收账款、订单、知识产权等反担保业务,推出更加契合科创企业特征的担保产品,为秦创原内科创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二、加快创新资本形成

(三)推动科创企业上市挂牌。加大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优先支持满足条件的企业参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鼓励上市公司发挥行业龙头作用,设立秦创原创新研究、技术成果转化等分支机构,加大科技成果受让和输出。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秦创原专区,企业挂牌并完成股票非公开发行的,按照不高于实际融资额的3%予以一次性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评定与挂牌联动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在秦创原专区挂牌,支持私募创投机构直接推荐自身投资企业在秦创原专区挂牌。

(四)大力发展私募创投机构。支持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探索私募基金工商登记试点,为省内外机构落户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成立“硬科技”投资联盟,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来陕投资,在陕落户。推动私募创投机构与孵化器等合作,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融智支持。支持各地政府出台扶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奖励政策,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鼓励上市公司、民营龙头企业聚焦23条重点产业链,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助推支持秦创原建设。

(五)用好国有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地方政府、国有控股企业等发起设立或参与种子、天使基金,重点加大对科创企业中试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科创企业早期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高校院所、“双创”载体等创新主体发起设立基金。支持市场化设立面向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基金管理人创新投资策略,提高投资效率。支持西咸新区“春种基金”面向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投资。

(六)拓宽债券市场融资渠道。加大专项债券对秦创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科创企业对接名录,将成熟期优质科创企业纳入债券融资企业后备库,建立常态化对接和发债辅导,推动优质科创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实现融资,支持具备收益属性的基础设施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REITs等方式实现融资,不断丰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主体、创新主体在国内外债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方式。

三、积极创新服务体系

(七)支持设立秦创原服务机构。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及小贷、担保、典当、租赁、保理等机构在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在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建立软件中心、研发中心等区域性功能总部。加快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设立,建立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的机构自主路演平台。发挥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的作用,统筹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驻陕服务基地,为科创企业嫁接资本市场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性服务。推动上交所、深交所设立秦创原工作站并派员挂职。

(八)推动开展“链式”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指导鼓励银行围绕重点产业链,聚焦“链主企业”,畅通上、下游“链上企业”,开展集中授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承接秦创原平台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专项支持。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头部创投机构等多方合作,建立面向科创企业的信息共享、信用增进机制,探索企业全周期综合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设立首贷服务中心,提高首贷服务知晓度。组织开展金融顾问服务活动,每年从金融机构遴选百名业务骨干组建服务团,“进站入企”开展顾问服务活动。

四、努力塑造良好环境

(九)完善保障措施。鼓励各地政府,国有控股小贷、担保、基金等机构,创新建立科技贷款、担保、天使投资等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引导各金融机构建立并落实针对科创企业或覆盖科创企业的尽职免责制度。将各地政府推进金融服务秦创原建设情况纳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考评。实施资本市场英才培育计划,面向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项培养。加大秦创原金融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引进高端金融人才特别是资本市场专业人才,建立秦创原金融人才库,落实购房、子女入学等扶持政策。

(十)营造良好氛围。举办秦创原创新资本发展论坛。鼓励省内外金融机构总部聚焦秦创原、硬科技,来陕举办论坛、峰会等活动,落实会议会展奖补政策。鼓励财经类媒体走进秦创原、宣传秦创原,引导省内外、国内外各类金融资本聚焦投资秦创原。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金融机构服务秦创原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对贡献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先进个人,向地市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推荐挂职或交流任职。

《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加强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021年9月1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陕金发〔2021〕5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陕西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围绕“两链融合”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人才有机结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高度重视金融特别是资本市场在支持服务创新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3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以下简称秦创原)的重大部署,并就金融服务秦创原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秦创原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人才有机结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对各机构、各部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产品服务、政策措施和实践探索进行了总结研究,制定出台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的出台旨在鼓励和引导各地、各部门、各机构等,加大向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有效推动各单位创新服务、产品、业务和平台,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服务和保障秦创原建设加快见效成势,结出硕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和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聚焦创新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秦创原建设的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将资源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创企业发展壮大等倾斜。共有为4部分10条措施。一是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突出优化改善信贷资源投入,鼓励设立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开展投贷结合、投保贷结合等模式创新。二是加快创新资本形成。突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加大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大力发展私募创投机构,鼓励投资策略创新。三是积极创新服务体系。突出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建立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鼓励开展“链式”金融服务。四是努力塑造良好环境。突出强化国有金融要素保障,明确鼓励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大向秦创原的政策倾斜和资源投入。

三、下一步计划如何推进《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广泛宣讲动员。组织新闻媒体和各单位对《若干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组织线上政策解读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凝聚起全省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关心关注、支持服务秦创原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省直各有关部门指导所监管、所出资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把支持和服务秦创原建设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创新服务落地、专营机构设立和扶持政策兑现。三是跟踪指导督促。抓紧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沟通共享制度,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推进,及时抓好典型案例宣传和复制推广,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本文选编自微信公众号“陕西国资”;智通财经编辑:韩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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