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火岩控股(01909)发布公告,公司与东南亚领先的一站式移动支付解决方案和数字银行解决方案提供商FOMO Pay已经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FOMO Pay为首批于新加坡获颁“数码支付代币服务”(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牌照的“大型支付机构”(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能提供包括央行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在内的数码支付代币服务。
据此,订约双方同意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合作研发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支付服务,便利游戏开发商以多元方式向玩家销售游戏虚拟道具,增加游戏开发商收入,亦使玩家可透过区块链技术以更平宜更快捷的方式为游戏充值及进行游戏虚拟道具交易。
战略合作协议的期限为3年。合作期满后,双方认为有必要,合作期自动延续3年。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开展下列合作:
(1) 海外支付通道合作:公司的游戏将支援FOMO Pay旗下更平宜更快捷的支付通道,令海外玩家不再受限于传统充值方式为游戏充值,免却传统银行转账的手续及节省流动应用程式发行平台的高额费用。而FOMO Pay将积极与本公司共同开发利用区块链的支付结算功能,通过智慧合约,将玩家所在地的法币在所属地法律许可下转换为开发商所在地的法币,大幅度缩短跨境转帐延时,减少结算成本。
(2) 研发区块链技术于海外游戏应用:公司将开发支援区块链技术的海外游戏,借助区块链技术资料不能篡改、可追溯等特性,让游戏内的装备及道具等,以“非同质化代币”(NFT)形式发行,转化为独一无二及可交易的数字资产,供玩家透过游戏内的专用区块链数字资产介面连结FOMO Pay的支付通道进行游戏虚拟道具交易。FOMO Pay亦已同意利用其于支付解决方案市场的丰富经验及庞大客户群(如其于东南亚的庞大的用户量)协助本公司获得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令公司区块链海外业务能伸延至其他非游戏相关的数字资产的交易(如艺术作品等),有望扩大集团的收入基础,成为未来业务新的增长点。
(3) 区块链及支付技术信息互换:公司与FOMO Pay已同意不时分享与区块链技术于游戏及支付通道相关的信息及资源,以发掘任何潜在合作机会。若FOMO Pay未来为第三方提供或建立区块链技术支援业务,其已同意在同等商业条件给公司以最优惠待遇。
(4)优先投资权:如FOMO Pay未来36个月发行新股或进行其他投融资活动,FOMO Pay同意公司将享有优先投资或认购的机会。具体条款、金额及投资对象与方式将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而定。
公告称,透过与FOMO Pay合作,不但为玩家提供更快更平宜的方式为游戏充值,亦将令集团能快速获得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以便发展跨平台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数字资产交易结算技术。董事会认为以上技术配合本集团其他团队正在开发的项目,即透过区块链的NFT非同质化代币(Non Fungible Token)技术使游戏内部份特定数字资产如皮肤或道具变得独一无二及不可复制,可令公司游戏中的数字资产能进行跨游戏应用及玩家间互相交易和支付,使游戏虚拟道具变得更有收藏价值,令游戏未来可出售更多产品以提升收入。
公司认为扩展区块链游戏生态系统是未来游戏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建立真正由玩家拥有的数字资产,令玩家在游戏中有价值的行为(如玩家在游戏中投入时间)或购买的道具等的产权能得到确认,再透过持有并交易数字资产得到其他价值回报。而当规模成熟后,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及不可修改的特性,能伸延至其他非游戏相关的数字资产的交易(如艺术作品等),亦可创造属于玩家的交易信用评级,为用户提供数字资产管理及交易买卖相关方面的服务将会是一大业务价值。而透过与FOMO Pay合作将会是公司向此目标踏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