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国际(00909)公布,于2017年5月9日,公司收到联交所的信函,知会公司按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已将公司列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
公司须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即2017年11月17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其中包括,证明公司具备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充足业务营运或资产水平;证明管理层的诚信不会导致监管问题。
同时,需证明公司已制定足够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履行其符合上市规则的责任;及发布所有未完成的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的保留意见。
如在除牌程序第阶段届满后,没有收到可行的复牌建议,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