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旺旺(00151)发布公告,鉴于现有豁免于2017年5月12日到期,该公司已申请并获证监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6授予一项进一步豁免,使主要股东蔡衍明免于履行因自2017年5月15日起直至2017年11月3日于公开市场上购买最多2.5亿股股份;或该公司行使2017年股份购回授权,或结合前述二者而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公告称,进一步豁免的授予乃基于蔡衍明及其子女构成一组一致行动人士且该组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该公司多于50%的已发行股本,而蔡衍明为该组一致行动人士的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