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5月22日发布公告称,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雇员黄静雯因假冒一名客户的签名,遭禁止重投业界四个月,由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
港证监发现,黄在2015年7月因为答应了一名客户可在某指定日期领取信用卡,但其后却发现该客户没有在信用卡申请表格上签名,故在该表格上假冒客户的签名。黄并没有因假冒签名而获得任何个人或金钱利益。
港证监认为黄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本个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作出调查后转介至港证监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