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金融(00440):出售大新人寿还需监管机构批准

作者: 智通财经 刘瑞 2017-05-26 20:43:51
​大新金融集团(00440)执董王伯凌于记者会上表示,出售大新人寿的进展目前仍然尚待监管机构的批准,但深信买卖双方有信心完成交易,他指出,完成交易后所得款项仍用作营运资金及派发特别息。

大新金融集团(00440)执董王伯凌于记者会上表示,出售大新人寿的进展目前仍然尚待监管机构的批准,但深信买卖双方有信心完成交易,他指出,完成交易后所得款项仍用作营运资金及派发特别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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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出,现在大新银行继续推动核心业务,包括银行业务及产险业务,而过去几年的产险业务表现不错,他相信仍然有发展的空间,因此不打算出售产险业务。

被问到大新银行会否考虑卖盘,大新银行集团(02356)董事总经理王祖兴表示,未来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不排除并购,而多年前分拆大新银行上市后,集团未来会继续集中做好核心业务及大中华地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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