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2日,深交所向佛山照明(000541.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1月9日,佛山照明披露《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该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北区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光器材公司”)后,将灯光器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对此,深交所要求佛山照明说明“本次交易标的灯光器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不符合相关规定,请及时予以规范;拟注入灯光器材公司的北区地块、南区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当前的使用状态,处置该资产是否会对佛山照明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等问题。
深交所提出,请佛山照明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