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威星智能(002849.SZ)股东范慧群发出监管函,其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

11月19日,深交所向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威星智能,002849.SZ)股东范慧群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9日,深交所向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威星智能,002849.SZ)股东范慧群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范慧群作为威星智能原持股 5%以上股东,2021 年 11 月 17 日,范慧群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减持完成后,范慧群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低至 4.78%。范慧群在持股比例下降至 5%时,未按照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深交所提出:请范慧群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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