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0384)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9日,普通合伙人上海锦傲投资管理与有限合伙人交银国际信托及该公司全资附属中燃燃气实业(深圳)就成立基金订立有限合伙协议。根据有限合伙协议,预期基金的资金承担总额最高达100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交银国际信托及中燃燃气实业(深圳)分别出资1000元、90亿元及10亿元,分别占比0.01%、89.99%及10%。
基金名称为中燃交银(深圳)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将着重于参与该公司4G(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能源项目投资,推动该公司从燃气供应商到综合能源方案提供商转型,共同参与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将以直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等方式实现上述目的。
据悉,普通合伙人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并由交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100%权益。投资者即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分别由交通银行持有85%权益及湖北省交通投资持有15%权益。
董事会相信,基金项下的投资将为该集团提供发展及扩大其投资组合的机会,而该组合集中于投资4G(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能源项目,推动该公司从燃气供应商向综合能源方案提供商转型,同时参与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