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深圳证监会12月30日消息,深圳证监会对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勤勉尽责,未按规定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未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