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医保再落地 放量或可期

作者: 浙商证券 2022-03-18 11:11:52
终端支付能力增强将进一步拉动中药配方颗粒需求增长。

智通财经APP获悉,浙商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挂网,按不超过现行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申请挂网并实行价格联动。政策对中药配方颗粒持鼓励态度,但是行业也处于发展初期,许多行业准入标准、医保准入规则等都尚未成熟,该行建议关注生产具有一体化优势、产品质量有品控保证、销售网络建设更为完备的公司;而考虑到在集采降价趋势,该行同时建议关注在生产端更具规模化优势、以更好应对降价压力的公司。综上所述,建议关注中国中药(00570)、红日药业(300026.SZ)、华润三九(000999.SZ)等龙头企业。

浙商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福建省医保通知发布,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

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1)挂网申报:在福建省内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在福建省完成上市销售备案、跨省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以及在2021年11月1日前按照福建省执行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可按全省最低挂网价实行价格联动。

2)医保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照销售价格的70%报销,参照执行对应中药饮片的限定支付范围规定;且公立医疗机构可对按规定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按进货价不超过15%加成销售。

终端支付能力增强,拉动配方颗粒需求增长

自2021年初,配方政策相关利好政策频出: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12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此次福建医省发布通知,将成为全国首个中药配方颗粒可以报销的省份,结合国家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及福建政策落地分析,该行预计后续全国各地会有更多针对配方颗粒终端支付政策落地,带动整个产业需求。整体来看,终端支付能力增强将进一步拉动中药配方颗粒需求增长。

风险提示:政策实施不急预期;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发展不及预期。

本文来源于浙商证券医药行业报告,作者:孙建,智通财经编辑:杨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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