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向阿石创(300706.SZ)发出监管函

3月24日,深交所向阿石创(300706.SZ)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4日,深交所向阿石创(300706.SZ)发出监管函。经查,2022年1月,阿石创收到一笔246.5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3%,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3月4日才予以披露。阿石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6.4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