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603661.SH)收上交所问询函 要求说明标的公司前后两次收购定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月24日,上交所向恒林股份(603661.SH)发出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4日,上交所向恒林股份(603661.SH)发出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开信息显示,标的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并于2020年8月终止挂牌。根据预案及前期公告显示,2019年5月,公司通过新三板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以1.60亿元现金收购标的公司29.81%股权、对应计算其全部股权价值5.37亿元,2021年4月,以1.2亿元现金收购标的公司11.22%股权、对应计算其全部股权价值10.70亿元,两次收购的估值差异较大。上交所请恒林股份补充披露:(1)前述两次收购定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前述两次收购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一揽子协议”的情形,前次交易中交易双方是否存在未披露承诺或其他约定,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方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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