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8日,深交所对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经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ST步森,002569.SZ)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称,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上海睿鸷)作为 ST 步森原控股股东,与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安见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海睿鸷将其持有的ST步森2,240万股股份转让给安见科技,同时将其持有的ST步森1,940万股股份投票权委托给安见科技。ST步森于2018年3月1日披露称,经问询,安见科技首次告知ST步森其与上海睿鸷在2017年10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安见科技与上海睿鸷成为一致行动人。ST步森遂于2018年3月1日方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对前述事项的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