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杭州高新(300478.SZ)履行回购快游科技股权义务并支付资金使用费 深交所对璟娱投资给予公开谴责

3月29日,深交所对厦门璟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璟娱投资)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9日,深交所对厦门璟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璟娱投资)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经查明,璟娱投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 年 6 月 9 日,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300478.SZ)与璟娱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7,700 万元收购快游科技35%股权。协议约定,快游科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00 万元、4,500 万元和 5,500 万元。盈利承诺期间内,如当年实际盈利数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指标的 65%,则杭州高新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璟娱投资应将已经收到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杭州高新,且应按 6%的年利率向杭州高新支付资金使用费,杭州高新将快游科技股权过户至璟娱投资或璟娱投资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快游科技 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085.57 万元,实际盈利数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指标的 65%。截至本决定出具日,璟娱投资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资金使用费,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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