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步森(002569.SZ)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赵春霞、王春江、杜欣、张优)于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步森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权转让协议》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不满足支付机构主要出资人条件;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实质延期。
二、未及时披露《和解协议》。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赵春霞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杜欣、张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