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新元科技(300472.SZ) 朱业胜、世纪万向收江西证监局警示函

​4月14日,江西证监局对朱业胜、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4日,江西证监局对朱业胜、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世纪万向”)出具警示函。经查,世纪万向系新元科技(300472.SZ)实际控制人之一朱业胜的一致行动人。截止2021年9月26日,世纪万向持有新元科技2.67%,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和公司权益分派的股份,世纪万向和朱业胜合计持有新元科技总股本的9.38%。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世纪万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新元科技股份合计270.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5%,但世纪万向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相关规定。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