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横河精密(300539.SZ)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宁波证监局”)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自2019年2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被动增加等原因,与一致行动人黄秀珠、胡永纪的合计持股比例由69.18%减至61.74%,累计净减少比例为7.44%。直至2021年12月14日才告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与一致行动人黄秀珠、胡永纪的合计持股比例减少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减持公司股票,违反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