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比例达到5%未按规定披露 杭州高新(300478.SZ)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深交所监管函

5月5日,深交所向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300478.SZ)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5日,深交所向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478.SZ)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2年4月29日,杭州高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该公司在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通过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杭州高新股份747.64万股,占杭州高新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5.80%;考虑杭州高新2021年9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的股份稀释影响后,该公司实际的股份增加比例为5.65%。该公司作为杭州高新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份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入杭州高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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