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MI能源(01555)公布,首次及第二次剩余新票据分配已分别于2022年5月4日及2022年6月21日完成。
有关发行剩余新票据的截止日期安排债权人于安排项下向资料代理提交收取安排对价所需文件的最后期限(以该公司发行的剩余新票据的形式)为:托管指示:香港时间2022年8月15日下午5时正。账户持有人函件:2022年8月17日下午11时59分(“开曼群岛时间”)(“截止日期”)。
于最终分配后,任何剩余票据将转让予该公司以供注销,且不会产生进一步分配。于截止日期之前并无提交有效托管指示及账户持有人函件的安排债权人将不再享有安排对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