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智能汽车进入有法可依新时代 推荐计算机行业内智能汽车产业链供应商

国泰君安称,推荐计算机行业内智能汽车产业链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将获得发展机遇,包括智能座舱、自动驾驶、域控制器、Tier1均受益。

智通财经APP获悉,国泰君安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落地,中国智能汽车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新时代,随着《条例》落地,行业发展将提速。推荐计算机行业内智能汽车产业链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将获得发展机遇,包括智能座舱、自动驾驶、域控制器、Tier1均受益,推荐标的:虹软科技(688088.SH)、中科创达(300496.SZ)、德赛西威(002920.SZ)、经纬恒润(688326.SH)。

国泰君安主要观点如下: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落地,中国智能汽车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新时代。

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已经获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该行认为,该条例标志着中国智能汽车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产业发展将全面提速。有理由相信,国内其他大城市也会相继落地类似的法律法规,助推中国智能汽车产业发展。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解决了智能汽车发展最大的困扰,一句话总结就是车里有驾驶员则由驾驶员承担责任,没有驾驶员则由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责任。

在该条例落地以前,国内智能汽车产业一直面临着一个困局,就是沿着渐进路线发展的主机厂及供应商,谁都不敢自称达到L3级别,因为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尚未为L3及以上自动驾驶的交通事故明确划分责任方——到底事故主要责任方是驾驶员还是运营方。该行认为随着交通事故责任明确划分,会有越来越多的主机厂和供应商迈过L3的门槛。

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将获得发展机遇。

《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智能网联汽车通行需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智能网联汽车通用的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计算设施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因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的需要,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申请在其管理的公用基础设施上搭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该行认为,车路协同装置是自动驾驶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条例》落地后将获得大发展。

风险提示:交通事故风险,芯片短缺风险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