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通快递(002468.SZ)发布公告,就先前公告,该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就公告所示,审议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届满12个月,但是由于资本市场环境以及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至今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