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宜康(000150.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宜华集团的《告知函》,宜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书面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5号】,主要内容为:对于宜华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华集团处以罚款120万元,对刘绍喜先生处以罚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