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中安(600654.SH)公告,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中院”)送达(2022)鄂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2)鄂01破26号《决定书》,裁定受理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畇德”)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